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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九十八年留學獎學金甄試」簡章正式於 98年1月8日公告,本年度留學獎學金名額較九十七年增加,共預計錄取300名,分為甲乙兩類,甲類係於報名日之前尚未取得國外大學博士班入學許可者,乙類係於報名日之前已取得國外大學博士班無條件入學許可或正就讀國外大學博士班者。甲類預定錄取165名(含清寒優秀獎學金生8名)、乙類預定錄取75名。選赴特定國家含留美法律或政治學群15名、留日本 7名、留北歐國家 8名及留東南亞國家 5名。另增列 25名名額,由教育部當年公費留學考試委員會就申請者表現較優秀之學群或屬國家社會重大亟需領域且不易取得國外學校獎學金之學群議決增列錄取名額。
本年度留學獎學金補助額度為一年美金 1萬 6,000元,獎學金年限兩年;清寒優秀獎學金補助額度為一年美金 3萬元,補助年限最長四年(相關規定詳見本年度簡章)。為提升留學生國際視野及人才布局全球,本年度錄取之留學獎學金生,亦全面取消返國服務之規定。此外,教育部亦考量往年留學獎學金生需覓具保人與本部簽訂行政契約書之規定可能造成行政程序繁複與獎學金生之困擾,為求簡化行政作業及兼顧施政防弊之職責,本年度留學獎學金申領方式,特區分為學年初及學年末申領兩種方式並行。學年初申領者,需與教育部簽訂行政契約書;學年末申領者,則不需簽訂行政契約書。
本獎學金甄試一律採網路填寫暨列印報名表,並備妥相關審查資料現場報名,現場報名之地點及時間如下: 一、北部地區: 98 年 2月 7日 至 2月 9日(星期六至星期一) 國立臺灣大學校總區普通大樓地下室(闈場)(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號)。 二、中、南部地區: 98 年 2月 14日 至 2月 16日(星期六至星期一) 國立臺中女中進德樓 9樓(台中市自由路一段 95號)。 現場報名者,考生須親自辦理或備齊證件委託他人代辦,如因表件不全,未能完成報名手續者,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詳情可參考「教育部九十八年留學獎學金甄試」簡章網址: http://www.edu.tw/files/site_content/B0003/finalversion.pdf 資料來源:教育部 國際文化教育事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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